2019年12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重磅公布《关于修改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〉的决定》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:修改工作自2015年启动,历时四年完成。2012年《民事诉讼法》全面修改,证据制度是重要内容;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《民事诉讼法解释》又对《民事诉讼法》证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做了原则性解释。本次修改正是在《民事诉讼法》《民事诉讼法解释》基础上,对2001年《民事证据规定》的修改、完善和补充。据统计,本次新增和修改条文占比接近九成,实是2001年《民事证据规定》公布迄今十八年来的首次全面大修。故一经公布,就迅速刷屏法律圈各大社交平台。
此次全面大修,聚焦于证据收集、自认制度、诚信原则落实、电子数据四大方面,具有规范诉讼主体证据行为、调适各方证据职能分工、加大制裁虚假证据行为、规定新证据类型审判规则四大特点,对完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相关程序规则,增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
在广大法律人的热切期盼中,新《民事证据规定》的权威解读终于面世!本书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、由起草该司法解释的法官集体撰写的权威重磅指导用书——撰写的重磅新书▼▼